盛航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1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树民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1名监事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向丰海海运购置化学品船舶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持续提升公司运力水平,进一步完善运力结构,扩充船舶运力储备,增强公司在国内沿海危化品水路运输市场中的竞争力,公司拟向关联方东莞市丰海海运有限公司购置船名为“丰海30”轮的一艘内贸化学品船舶100%的所有权。
经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丰海30”散装化学品船/油船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苏华评报字[2024]第025号)确认,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该船舶经市场法评估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9,618.00万元。在此基础上,交易双方协商确定该船舶购置价款为人民币9,579.00万元(含3%增值税)。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船舶买卖合同签署、船舶交接、船舶权属过户、船舶证书转移登记等与拟购置化
学品船舶相关的全部事宜。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购置化学品船舶的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本次购置化学品船舶的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向丰海海运购置化学品船舶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