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航股份: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情况
为满足公司新造5500m?半冷半压式LPG/NH
/VCM运输船后续业务运营的实际需要,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水路危险货物运输”,最终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改后的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及其支流成品油船、化学品船运输;国际船舶危险品运输;国际船舶管理;国内船舶管理;一般经营项目:船舶租赁;信息科技、计算机科技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增加经营范围的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
第十四条 第一款 |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许可经营项目: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及其支流成品油船、化学品船运输;国际船舶危险品运输;国际船舶管理;国内船舶管理;一般经营项目:船舶租赁;信息科技、计算机科技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许可经营项目: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及其支流成品油船、化学品船运输;国际船舶危险品运输;国际船舶管理;国内船舶管理;一般经营项目:船舶租赁;信息科技、计算机科技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本次变更具体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