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航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天鼎康华)

查股网  2024-07-09  盛航股份(001205)公司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盛航股份股票代码:001205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鼎康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G1136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东塔4层1-2单元

股权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4年7月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航股份”或“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相关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盛航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第一节 释 义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鼎康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鼎康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盛航股份、上市公司、公司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权比例减少至5%以下的行为
本报告书、报告书《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章程》《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鼎康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821CD4X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16-05-13
合伙期限自2016-05-13至2046-05-12
出资额人民币20,001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颐合鼎一投资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G1136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东塔4层1-2单元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合伙人信息合伙人名称出资比例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泰康晟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9.9955%
温州胜和控股有限公司9.9995%
厦门颐合鼎一投资有限公司0.0050%
合计100.00%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王林豫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中国北京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盛航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盛航股份于2024年4月1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9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盛航股份于2024年6月1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90,395股。(以下均称“本轮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减持51,2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实施完毕本轮减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实施本轮减持计划,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3个月内将继续按照本轮减持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视市场情况减持所持有盛航股份的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及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盛航股份8,600,000股,占上市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5.0299%(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5.1062%)。(注:上市公司当前总股本基数为170,977,660股,当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2,555,660股,下同。)本次权益变动后,天鼎康华持有公司股份8,548,8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4.9999%(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5.075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日期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数量(股)占总股本 比例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天鼎康华集中竞价 交易2024.07.04- 2024.07.0516.1051,2000.0299%0.0304%
合计--16.1051,2000.0299%0.0304%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8,600,0005.0299%5.1062%8,548,8004.9999%5.075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600,0005.0299%5.1062%8,548,8004.9999%5.0758%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0.0000%0.0000%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事项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鼎康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鼎康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署日期:2024年7月5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南京盛航海运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江苏南京
股票简称盛航股份股票代码001205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鼎康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 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G1136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8,600,000股 持股比例:5.029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51,200股 变动比例:0.0299% 变动后数量:8,548,800股 变动后比例:4.9999%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时间及方式时间: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5日 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否□ 不适用√ 注:本次权益变动系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鼎康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署日期:2024年7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