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航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李桃元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现场出席主持会议,通过通讯方式参会,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李凌云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6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董事会秘书、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董事会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盛航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截至2024年8月22日,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前转股价格的85%(即
16.24元/股),已触发“盛航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董事
会提议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向下修正“盛航转债”转股价格,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若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高于调整前“盛航转债”的转股价格(即19.11元/股),则“盛航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盛航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约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盛航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盛航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4)。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4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关联董事李桃元、李广红、丁宏宝、李凌云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9月9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4-135)。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