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科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科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6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6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吴晓林先生召集和主持,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0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
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