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线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先进设备基金)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华菱线缆股票代码:001208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沙新湘先进设备制造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湖南省国企并购重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528号湘诚万兴裙楼3楼
股份变动性质: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释 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 8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9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0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11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华菱线缆、上市公司 | 指 |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
先进设备基金 | 指 | 长沙新湘先进设备制造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兴湘集团 | 指 | 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国企并购基金 | 指 | 湖南省国企并购重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湘潭产投 | 指 | 湘潭智造谷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本报告书 | 指 |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四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先进设备基金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长沙新湘先进设备制造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注册地址 | 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588号芯城科技园4栋401A-85房 |
成立日期 | 2019年5月10日 |
合伙期限 | 2019-05-10至2026-05-09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湖南省国企并购重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100MA4QFY9F2F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经营范围 | 从事非上市类股权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联系电话 | 0731-82112997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合伙份额结构
1、合伙份额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先进设备基金的合伙份额结构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企并购基金为先进设备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兴湘集团间接持有国企并购基金100%股权。兴湘集团等2名合伙人为兴湘集团、湘潭产投。
2、国企并购基金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先进设备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国企并购基金,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湖南省国企并购重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滨江路188号湘江基金小镇2#栋2层204-210房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8,000万元 |
成立日期 | 2017年11月17日 |
法定代表人 | 薛震 |
股东名称 | 湖南兴湘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000MA4P8PFA68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经营期限 | 长期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先进设备基金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李伟民 | 男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中国 | 湖南长沙 | 无 |
上述人员最近5年之内不存在受过任何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先进设备基金合伙人大会于2021年12月1日通过《关于将先进设备基金持有华菱线缆股票表决权委托予基金管理公司的议案》,各有限合伙人将其享有的华菱线缆股权项目相关表决权全权委托给基金管理人国企并购基金。由此,先进设备基金与兴湘集团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2024年11月19日,先进设备基金合伙人大会通过《关于湘潭智造谷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不再将先进设备基金持有华菱线缆股票表决权委托予基金管理公司事项的议案》,湘潭产投决定不再继续将先进设备基金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委托给执行事务合伙人国企并购基金执行。根据《长沙新湘先进设备制造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先进设备基金、兴湘集团及湘潭产投三名合伙人各委派1名委员,相关表决事项须经投资决策委员全票同意才能通过,不能投弃权票。由此,上述决定导致合伙人之间关于上市公司表决权的约定无法延续,先进设备基金与兴湘集团一致行动人关系终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华菱线缆股权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先进设备基金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所致,不涉及股份的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在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不排除在6个月届满后的6个月内根据相关需求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兴湘集团一致行动人关系终止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先进设备基金持有公司股份20,667,343股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8672%;兴湘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4,857,054股普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6512%。因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兴湘集团合计持有上市公司45,524,397股普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518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为20,667,3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3.8672%,所持股份比例降至5%以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相关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查封、冻结等)。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无。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无卖出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的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长沙新湘先进设备制造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会议决议(合伙人会议 2021年1号)》
4、《长沙新湘先进设备制造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4年第一次合伙人大会决议(合伙人会议 2024-1号)》
5、《长沙新湘先进设备制造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
二、备查文件的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上市公司: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高新区建设南路1号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沙新湘先进设备制造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李伟民
日期: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 名称 |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湖南省湘潭市 |
股票简称 | 华菱线缆 | 股票代码 | 001208 |
信息披露 义务人名称 | 长沙新湘先进设备制造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588号芯城科技园4栋401A-85房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系一致行动关系解除,股份数量不再合并计算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系一致行动关系解除,股份数量不再合并计算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 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 45,524,397股 持股比例: 8.5184% (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原一致行动人兴湘集团持股数量合计)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 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 减少24,857,054股 变动比例: 减少4.6512% 变动后持股数量: 20,667,343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 3.8672%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和方式 | 时间:2024年11月19日 方式: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明确增加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计划,不排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符合并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公司股份之可能性。若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发生股份权益变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不适用)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沙新湘先进设备制造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李伟民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