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线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兴湘集团)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华菱线缆股票代码:001208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贺柳通讯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332号
股份变动性质: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释 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 8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2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14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华菱线缆、上市公司 | 指 |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
先进设备基金 | 指 | 长沙新湘先进设备制造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兴湘集团 | 指 | 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国企并购基金 | 指 | 湖南省国企并购重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 | 指 |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四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兴湘集团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
成立日期 | 2005年3月25日 |
营业期限 | 长期 |
注册地址 | 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332号 |
通讯地址 | 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332号 |
法定代表人 | 贺柳 |
注册资本 | 300亿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000772273922H |
主要股东 |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 90%; 湖南省国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股 10%。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基本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2,700,000 | 90.00 |
2 | 湖南省国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300,000 | 10.00 |
合计 | 3,000,000 | 100.00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兴湘集团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贺柳 | 男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中国 | 湖南长沙 | 无 |
上述人员最近5年之内不存在受过任何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
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先进设备基金合伙人大会于2021年12月1日通过《关于将先进设备基金持有华菱线缆股票表决权委托予基金管理公司的议案》,各有限合伙人将其享有的华菱线缆股权项目相关表决权全权委托给基金管理人国企并购基金。由此,先进设备基金与兴湘集团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2024年11月19日,先进设备基金合伙人大会通过《关于湘潭智造谷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不再将先进设备基金持有华菱线缆股票表决权委托予基金管理公司事项的议案》,湘潭产投决定不再继续将先进设备基金所持华菱线缆股份表决权委托给执行事务合伙人国企并购基金执行,今后将对华菱线缆股权项目相关事项进行独立表决。根据《长沙新湘先进设备制造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国企并购基金、兴湘集团及湘潭产投三名合伙人各委派1名委员,相关表决事项须经投资决策委员全票同意才能通过,不能投弃权票。由此,上述决定导致合伙人之间关于上市公司表决权的约定无法延续,先进设备基金与兴湘集团一致行动人关系终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兴湘集团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 | 上市公司简称 | 证券代码 | 注册资本 (万元) | 主营业务 | 持股比例 |
1 | 博云新材 | 002297.SZ | 57,310.4819 | 军/民用飞机炭/炭复合材料刹车副、军/民用飞机粉末冶金材料刹车副、航天及民用炭/炭复合材料制品、高性能硬质合金材料、稀有金属粉体材料等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复合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 直接持有博云新材4.22%股份,控股的子公司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持有博云新材12.65%的股份。 |
2 | 华升股份 | 600156.SH | 40,211.0702 | 苎麻纺、织、印染及服装服饰、医药机械的生产、销售及外贸进出口。 | 直接持有华升股份40.31%股份。 |
3 | 中联重科 | 000157.SZ | 867,799.2236 | 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工程机械包括混凝土机械、起重机械、土石方施工机械、桩工机械、高空作业机械、消防机械、矿山机械、叉车等,主要为基础设施及房地产建设服务;农业机械包括耕作机械、收获机械、烘干机械、农业机具等,主要为农业生产提供育种、整地、播种、田间管理、收割、烘干储存等生产全过程服务。 | 直接持有中联重科14.48%股份。 |
4 | 湘电股份 | 600416.SH | 132,540.6445 | 设计、生产、销售发电机、交直流电动机、特种电机、轨道交通车辆牵引控制系统、电气成套设备、变压器、互感器、混合动力汽车、风力和太阳能发电设备、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电机、电气产品的修理、改造、安装;各类模具、夹具、刃具、量具、非标、二类工装等设计、制造、修理;盘类、轴类、箱体类结构件加工;废旧物资和设备的回收处置;委托收集和处置危险废弃物、金属切削液、危化品;新能源项目与节能环保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工程总承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及咨询服务;公司范围内的动能管理服务(不含动能的生产、经营);动能设备设施的设计、安装、制作、维修;自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直接持有湘电股份17.05%的股份,控股的子公司湘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湘电股份13.66%的股份,投资的湖南兴湘并购重组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湘电股份9.01%的股份。 |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所致,不涉及股份的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在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不排除在6个月届满后的6个月内根据相关需求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持股数量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先进设备基金一致行动关系终止引起。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4,857,0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6512%;先进设备基金持有公司股份20,667,3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8672%。因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先进设备基金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5,524,3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518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为24,857,05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4.6512%。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相关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先进设备基金和兴湘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查封、冻结等)。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无。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的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长沙新湘先进设备制造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会议决议(合伙人会议 2021年1号)》
4、《长沙新湘先进设备制造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4年第一次合伙人大会决议(合伙人会议 2024-1号)》
5、《长沙新湘先进设备制造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
二、备查文件的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上市公司: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高新区建设南路1号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贺柳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 名称 |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湖南省湘潭市 |
股票简称 | 华菱线缆 | 股票代码 | 001208 |
信息披露 义务人名称 | 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332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 ?系一致行动关系解除,股份数量不再合并计算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系一致行动关系解除,股份数量不再合并计算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 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 45,524,397股 持股比例: 8.5184% (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原一致行动人先进设备基金持股数量合计)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 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 减少20,667,343股 变动比例: 减少3.8672% 变动后持股数量: 24,857,054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 4.6512%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和方式 | 时间:2024年11月19日 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明确增加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计划,不排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符合并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公司股份之可能性。若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发生股份权益变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贺柳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