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兴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1日下午14:00在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粤能大厦4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4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梧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应出席9名,实际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3名,6名董事周德茂、柯国民、郭静君、郭璇风、刘少波、林峰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及相关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提议,公司拟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对于司农事务所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3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司农事务所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2023年12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