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兴股份: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白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鉴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八条“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综合考虑个人实际情况,白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职务。辞职后,白华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鉴于白华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白华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白华先生在此期间仍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职责。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白华先生的原定任期为2021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8日。其在任职期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承诺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白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白华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职,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向白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