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兴股份: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22  洪兴股份(001209)公司公告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度股东会于2026 年5 月21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 年5 月21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21 日上 午9:15-下午15:00。

2、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道鹤瑞路6 号洪兴大厦9 楼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郭梧文董事长

6、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合规。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93 名, 所持(代表)股份63,051,6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0313%。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7 名,所持(代表)股 份62,934,3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4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86 名,所持(代表)股份117,30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2%。

2、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代理人)共87 名, 所持(代表)股份923,2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 人,代表股份805,97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626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6 人,代表股份117,3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912%。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 律师等列席会议。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进行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案:

本次股东会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1、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63,020,2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2%;反 对27,8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1%;弃权3,6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7%。

同意891,8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985%; 反对27,8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16%;弃 权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99%。

2、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63,020,2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2%;

反对27,8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1%;弃权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7%。

同意891,8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985%;反对27,8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116%;弃权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99%。

3、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63,020,1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0%; 反对27,9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3%;弃权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7%。

同意891,7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877%;反对27,9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224%;弃权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99%。

4、关于《2025 年度董事绩效考核情况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1,129,1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438%;反 对28,3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76%;弃权3,7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86%。

同意891,2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335%;反对28,3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657%;弃权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07%。

关联股东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5、关于《续聘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63,019,2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6%; 反对28,4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1%;弃权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

同意890,8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902%;反对28,4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65%;弃权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32%。

6、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63,019,6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2%; 反对28,4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1%;弃权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7%。

同意891,2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335%;反对28,4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65%;弃权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9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黄贞、吴浩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 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章的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21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