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兴股份: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816号”文《关于核准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发行23,486,5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29.88元,共计募集人民币701,776,62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60,875,920.0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筹集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0,900,7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7月15日出具了“华兴验字[2021]21000780108号”验资报告。
(二)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640,900,700.00 |
|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10,941,708.58 |
|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616,251,845.25 |
| 本报告期使用金额 | 2,358,130.63 |
| 已转出的永久流动资金金额 | 28,724,520.75 |
| 合计 | 4,507,911.95 |
截至2026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4,507,911.95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20年4月2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5年10月1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修订并通过。
2、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2021年6月,公司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潮南支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洪兴(瑞金)实业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潮阳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云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5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巨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云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6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洪兴服饰有限公司、汕头市芬腾服饰有限公司、广东芬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芬腾居家(广州)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更名为:
广东斐物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潮南支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9月,公司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潮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026年半年度,公司按照上述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账户名称 | 专户存储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期末余额 |
|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云山支行 | 3602006029201594082 | 5,130.35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潮阳支行 | 735476248029 | 3,240,580.95 | |
| 广州洪兴服饰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394880100101495350 | 564,212.57 |
| 广东斐物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更名前为:芬腾居家(广州)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810368788880010085 | 693,898.5 |
| 广州巨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云山支行 | 3602181329100411782 | 4,089.58 |
| 合计 | 4,507,911.95 | ||
三、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信息化管理系统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根据业务布局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将“信息化管理系统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汕头市潮南区两英镇风华村陈沙公路南,公司已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5月20日
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年产900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以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年产900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广州巨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增资22,000万元,以实施新增的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创意设计产业园(洪兴股份数字创意设计总部基地)项目。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1年11月1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5,657.02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5,340.33万元为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16.69万元为置换先期投入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公司于2021年度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五)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截止本报告期末,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六)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5月23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年产900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900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872.45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
(七)变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5月23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信息化管理系统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信息化管理系统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将原拟用于无形资产投资项目的2,366.43万元调整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并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5月20日
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年产900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以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年产900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广州巨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增资22,000万元,以实施新增的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创意设计产业园(洪兴股份数字创意设计总部基地)项目。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
详见本报告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经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及公司自查发现,2025年第一季度及第二季度,公司存在未进行相关审议程序即使用募投项目中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对应资金1,800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情形。原因为公司财务人员账户识别错误,购买结构性存款时,误使用了募集资金账户内的资金。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未经审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形进行追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追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除上述现金管理事项外,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表1: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64,090.07 | 2026年半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35.81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1,861.0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2,000.0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34.33%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2026年半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年产900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 | 是 | 30,724.48 | 8,724.48 | - | 6,503.79 | 74.55% | 已结项 | 442.39 | 5,379.85 | 否 | 否 | |
| 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创意设计产业园(洪兴股份数字创意设计总部基地)项目 | 否 | - | 22,000.00 | 0.00 | 22,003.27 | 100.01% | 2024年11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信息化管理系统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5,150.97 | 15,150.97 | 236.37 | 15,128.97 | 99.85% | 2024年7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营销网络扩建及推广项目 | 否 | 8,214.62 | 8,214.62 | -0.56 | 8,214.08 | 99.9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0,000.00 | 10,000.00 | 0.00 | 10,010.89 | 100.1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合计 | 64,090.07 | 64,090.07 | 235.81 | 61,861.00 | 96.52% | 442.39 | 5,379.85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1、年产900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已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由于该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入总额,故总投入减少,项目产生的效益相比原预计收益也相应减少;2、信息化管理系统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属于信息化系统及仓储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项目已完工并结转固定资产,剩余工程尾款尚未支付。3、营销网络扩建及推广项目:属于营销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4、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创意设计产业园(洪兴股份数字创意设计总部基地)项目:属于总部办公基地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项目已完工并结转固定资产。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信息化管理系统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根据业务布局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将“信息化管理系统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汕头市潮南区两英镇风华村陈沙公路南,公司已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年产900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以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年产900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广州巨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增资22,000万元,以实施新增的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创意设计产业园(洪兴股份数字创意设计总部基地)项目。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1年11月1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5,657.02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5,340.33万元为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16.69万元为置换先期投入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报告期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本报告期末,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5月23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年产900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900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872.45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止2026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450.79万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经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及公司自查发现,2025年第一季度及第二季度,公司存在未进行相关审议程序即使用募投项目中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对应资金1,800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情形。原因为公司财务人员账户识别错误,购买结构性存款时,误使用了募集资金账户内的资金。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未经审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形进行追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追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除上述现金管理事项外,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创意设计产业园(洪兴股份数字创意设计总部基地)项目 | 年产900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 | 22,000.00 | 0.00 | 22,003.27 | 100.01% | 2024年11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22,000.00 | 0.00 | 22,003.27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年产900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以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年产900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广州巨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增资22,000万元,以实施新增的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创意设计产业园(洪兴股份数字创意设计总部基地)项目。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详见2022年4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年产900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创意设计产业园(洪兴股份数字创意设计总部基地)项目:属于总部办公基地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项目已完工并结转固定资产。 |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