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房节能: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公司监事会在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为原则,依法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公司重大决策和重要经营活动的审议和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勤勉尽职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共召开4次监事会会议、审议了26项议案,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审议内容如下:
序号 | 届次 | 召开日期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1 |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2年4月28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确认核销应收账款>的议案》;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监事>的议案》。 | |||
2 |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2年8月25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3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2年10月25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4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2年12月20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补充增加额度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在日常关联交易、投资计划实施等各个方面认真履行了职责,各项决策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
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经审阅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结构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和完善、重点环节的控制等方面的内容作了详细的说明,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2022年度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督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2023年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督促公司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积极有效地发挥监事会的作用。积极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法履职,
公司依法运作,以及公司规范经营等进行监督,促进公司进一步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同时,增强公司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监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积极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督促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继续加强对公司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保持与内部审计、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实时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的提高。
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