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房能源:关于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补充更正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10 证券简称:金房能源 公告编号:2023-040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补充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经核查,根据2022年北京市和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印发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公司及子公司的部分运营项目被列为2022年重点排污单位。为更加准确反映公司实际情况,对《2022年年度报告》中“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补充更正,具体如下:
补充更正前: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补充更正后: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公司在日常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按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锅炉大
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15)、《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等标准进行废气、废水等污染物排放。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隅花石匠锅炉房行政许可资料: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隅花石匠锅炉房排污许可证,发证日期:2022年10月14日,有效期:自2022年10月12日至2027年10月11日止;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纺织锅炉房)行政许可资料: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纺织锅炉房)排污许可证,发证日期:2022年12月28日,有效期:自2022年12月25日至2027年12月24日止;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润福熙大道锅炉房)行政许可资料: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润福熙大道锅炉房)排污许可证,发证日期:2023年01月16日,有效期:自2022年12月25日至2027年12月24日止;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科假日锅炉房)行政许可资料: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科假日锅炉房)排污许可证,发证日期:2022年10月26日,有效期:自2022年11月29日至2027年11月28日止;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港嘉园锅炉房)行政许可资料: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港嘉园锅炉房)排污许可证,发证日期:2022年09月23日,有效期:自2022年09月23日至2027年09月22日止;
北京冠城热力供应有限公司(冠城供暖)行政许可资料:
北京冠城热力供应有限公司(冠城供暖)排污许可证,发证日期:
2022年08月18日,有效期:自2022年10月23日至2027年10月22日止。
石家庄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作路)排污许可证资料:
石家庄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作路)排污许可证,发证日期:
2023年03月14日,有效期限:自2023年03月14日至2028年03月13日止;
石家庄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绿地锅炉房)排污许可证资料:
石家庄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绿地锅炉房)排污许可证,发证日期:2022年07月18日,有效期限:自2022年07月18日至2027年07月17日止;
石家庄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保利花园BCD区锅炉房)排污许可证资料:
石家庄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保利花园BCD区锅炉房)排污许可证,发证日期:2023年01月19日,有效期限:自2023年01月19日至2028年01月18日止;
石家庄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保利花园EF区锅炉房项目)排污许可证资料:
石家庄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保利花园EF区锅炉房项目)排污许可证,发证日期:2023年01月17日,有效期限:自2023年01月17日至2028年01月16日止;
石家庄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高营山水家园锅炉房项目)排污许可证资料:
石家庄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高营山水家园锅炉房项目),发证日期:2023年01月20日,有效期限:自2023年01月20日至2028年01月19日止。
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t) | 核定的排放总量(t) | 超标排放情况 |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隅花石匠锅炉房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3 | 共用1根烟囱排入大气 | NOx≤80mg/m? | DB11/139-2015 | 1.183372 | 4.32199 | 无 |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纺织锅炉房)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2 | 2根烟囱排入大气 | NOx≤30mg/m? | DB11/139-2015 | 0.489391 | 0.676114 | 无 |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润福熙大道锅炉房)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3 | 共用1根烟囱排入大气 | NOx≤80mg/m? | DB11/139-2015 | 1.519913 | 2.894118 | 无 |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科假日锅炉房)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2 | 共用1根烟囱排入大气 | NOx≤80mg/m? | DB11/139-2015 | 1.183999 | 2.615181 | 无 |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港嘉园锅炉房)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3 | 3根烟囱排入大气 | NOx≤30mg/m? | DB11/139-2015 | 1.289992 | 1.747161 | 无 |
北京冠城热力供应有限公司(冠城供暖)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2 | 2根烟囱排入大气 | NOx≤80mg/m? | DB11/139-2015 | 2.0612 | 3.7148 | 无 |
石家庄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作路)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废气(烟囱1处) | 废气(厂界烟囱1根) | 氮氧化物执行标准50mg/m? | 河北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 | 1.295 | 10.85 | 无 |
石家庄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绿地锅炉房)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废气(烟囱1处) | 废气(厂界烟囱1根) | 氮氧化物执行标准50mg/m? | 河北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 | 1.051 | 1.23 | 无 |
石家庄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保利花园BCD区锅炉房)
石家庄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保利花园BCD区锅炉房)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废气(烟囱1处) | 废气(厂界烟囱1根) | 氮氧化物执行标准50mg/m? | 河北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 | 0.33 | 1.195 | 无 |
石家庄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保利花园EF区锅炉房项目)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废气(烟囱1处) | 废气(厂界烟囱1根) | 氮氧化物执行标准50mg/m? | 河北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 | 0.324 | 0.96 | 无 |
石家庄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高营山水家园锅炉房项目)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废气(烟囱2处) | 废气(厂界烟囱2根) | 氮氧化物执行标准50mg/m? | 河北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 | 0.296 | 0.488 | 无 |
对污染物的处理公司已进行锅炉燃烧器低氮改造,并正常投产运行。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公司涉及的项目均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编制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及在“京环之声”进行披露,具体内容可参见官方网站。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编制完成,详见各项目信息披露的具体报告内容。
环境治理和环保税缴纳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在环境治理共计投入179.16万元,缴纳环境保护税71.97万元。
公司已根据上述补充及更正对《2022年年度报告》同步修订,修订后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除上述内容外,《2022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董事会对由此给投资者阅读和理解上述信息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