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房能源:关于信托产品逾期兑付的风险提示公告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托产品逾期兑付的风险提示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信托产品名称:中融-圆融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
“圆融1号”)
? 受托方: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 购买金额:5,000万元? 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上述圆融1号本金及投资收益。鉴于此次自有资金投资款项的收回尚存在不确定性,并基于非保本理财产品的性质,存在本息无法全额收回的风险。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该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信托计划的相关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2年1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2023年8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存款类产品或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关于增加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及《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2023年3月31日和2023年6月14日,公司购买两笔中融信托发行的“圆融1号”产品,金额共计5,000万元,预计年化收益率6%和5.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上述两笔产品本金及投资收益。
二、信托产品基本情况
1.受托方名称: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信托计划名称:中融-圆融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3.产品期限:上述产品期限分别为6个月和3个月
4.购买金额:5,000万元
5.预期收益率:6%、5.6%
6.信托报酬支付方式:存续期内每自然季度末月20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支付季度收益。
7.信托进展情况:(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本信托计划的本金及投资收益;(2)公司已就本信托计划逾期兑付的后续事宜与中融信托进行了沟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中融信托
方面的正式文件回复,后续将继续督促中融信托尽快兑付本金及投资收益,并及时履行披露信息。
三、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1.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公司管理层积极联系各相关方,尽最大努力保障公司利益。加强督促并密切追踪融资人及项目情况,尽快督促有关责任人向公司兑付投资本息,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2.公司监事会将督促公司管理层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控投资风险,密切关注理财产品的回款进展情况。
四、风险提示
1.鉴于上述信托产品投资款项的收回尚存在不确定性,并基于非保本理财产品的性质,存在本息不能全部兑付的风险,其对公司2023年业绩所带来的不利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具体情况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2.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该事项不影响公司持续运营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信托计划的相关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