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房能源: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10 证券简称:金房能源 公告编号:2024-055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贵州长久惠晟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久惠晟”)因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北京分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122万元的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前述额度范围内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12月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担保金额不超过6,122万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5.01%,除本次担保外,公司无对外担保,长久惠晟公司资产负债率未超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签署在前述额度之内担保事项的相关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贵州长久惠晟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731MACB0A8B7P
注册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县濛江街道长田
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田村派出所对面)
法定代表人:杨永勃注册资本:1000万元设立日期:2023年3月10日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储能技术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能量回收系统研发;节能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供暖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50 | 65% |
中昱工程(天津)有限公司 | 180 | 18% |
贵州长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70 | 17% |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长久惠晟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项目 | 2024年9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27,796,294.24 | 12,426,737.01 |
总负债 | 17,795,638.43 | 2,421,511.71 |
所有者权益 | 10,000,655.81 | 10,005,225.30 |
资产负债率 | 64.02% | 19.49% |
项目 | 2024年1-9月 | 2023年度 |
营业收入 | 0 | 0 |
营业利润 | -3,763.40 | 5,225.30 |
净利润 | -3,896.52 | 5,225.30 |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融资及担保事项是基于长久惠晟新能源项目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提高经营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长久惠晟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对公司日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长久惠晟其他股东同时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保证人: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122万元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亦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旨在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促使公司及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