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枪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3-27  双枪科技(001211)公司公告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叶丽榕女士(以下简称“股东”)的通知,获悉其于2022年9月19日买入公司股票2,200股,于2022年9月26日买入公司股票24,000股,并于2023年3月22日卖出公司股票2,200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核查,股东关于公司股票的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交易时间交易方式交易方向成交数量(股)成交均价 (元/股)成交金额(元)
2022.9.19集中竞价买入2,20022.4549,390.00
2022.9.26集中竞价买入24,00021.47515,307.00
2023.3.22集中竞价卖出2,20023.2951,238.00

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为4,004元,计算方法:(卖出成交均价-买入成交均价)*短线交易股数=(23.29-21.47)*2,200=4,004元。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解决措施如下:

1、《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按照上述规定,股东此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4,004元已全部上缴公司。

2、公司股东将2022年9月19日买入的2200股在6个月后即2023年3月22日卖出,是对法律法规的了解不够深入所致,本次操作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情况,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股东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短线交易的规定,对本次交易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影响深表歉意。

3、公司将汲取本次事件的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深入学习,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