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枪科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双枪科技 |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志 | 联系电话:021-20370631 |
保荐代表人姓名:邱龙凡 | 联系电话:021-20370631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查询一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1、本年度上市公司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并新增募投项目,同时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临时补流的情况。保荐机构已督促上市公司按照计划及规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及时履行审议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荐机构已督促上市公司继续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上市公司2022年度业绩下滑,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盈转亏,为-1,541.82万元,主要系线下经销商及直营商超销售量大幅下降,人员配置、渠道推广、线下投入、运输费用等销售费用的上涨所致。上市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前景及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8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次 |
(2)培训日期 | 2022年12月13日、 2022年12月30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重点介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容。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1、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在2023年3月发生了短线交易; 2、上市公司2022年度在建工程大幅增长; 3、上市公司2022年发生大幅业绩下滑 | 1、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叶丽榕于2022年9月19日买入公司股票2,200股,于2022年9月26日买入公司股票24,000股,并于2023年3月22日卖出公司股票2,200股,构成短线交易,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4,004元已全部上缴公司。保荐机构提示上市公司加强《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并按照相关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2022年,公司共有8项在建工程,其中“隆工三门亭厂房”、“A栋三、四楼,C栋四楼装修”、“3400平方米修缮 |
重建钢结构厂房工程”已转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向“年产3000万件餐厨配件生产加工基地建设项目”及“会溪厂房(未来工厂项目)”,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另外,“环保型竹展平板家居用品建设项目”、“立库音飞仓储管理软件”、“塑AGV项目”等工程进度已超50%。经核查,上市公司2022年度在建工程大幅增长,主要系当年新增“年产3000万件餐厨配件生产加工基地建设项目”投入8,698.93万元。保荐机构提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合理投资,避免产能重复建设。
3、持续督导项目组查阅了双
枪科技的经营业绩情况,同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进行沟通,结合发行人不同渠道的毛利变动情况及销售费用激增原因,分析了发行人的市场环境的变化情况及公司经营状况。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双枪科技经营模式、主要产品的市场前景及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由于线下经销商及直营商超销售量大幅下降,人员配置、渠道推广、线下投入、运输费用等销售费用的上涨,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相较2021年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面对上述不利因素,公司应不断挖潜增效,努力降低运营成本,稳健合理地安排资本支出,保证公司健康有序运行与发展。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 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关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关于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缴纳相关事项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关于信息披露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9.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0.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 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2022年11月,因兴业证券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郭和圆女士工作变动,由保荐代表人邱龙凡先生接替郭和圆女士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保荐义务。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无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王志
保荐代表人(签字):
邱龙凡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