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枪科技:关于延期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11 | 证券简称:双枪科技 | 公告编号:2023-046 |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9月22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定于2023年10月13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由于会议准备等相关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决定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23年10月19日召开。除延期召开股东大会外,公司2023年9月22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补充公告》中列明的各项股东大会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0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0月19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0月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10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百丈镇竹城路103号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议案1、2、3为等额选举,需逐项表决) | ||
1.00 |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5人 |
1.01 | 选举郑承烈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2 | 选举张美云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3 | 选举李朝珍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4 | 选举徐洪昌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5 | 选举周兆成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2.00 |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3人 |
2.01 | 选举万立祥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2 | 选举许雄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3 | 选举沈学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3.00 |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2人 |
3.01 | 选举练素香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3.02 | 选举陶亚丹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4.00 |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
2、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 1 至议案 3 的各项子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上述提案4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上述提案中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
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并附以上有关证件复印件,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时间为准,需在2023年10月11日17:00 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leili@sqzm.com,并来电确认)。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3、登记时间:2023年10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4、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百丈镇竹城路103号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1-88567511
联系邮箱:zwq@sqzm.com、leili@sqzm.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邮编:311118
5、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6、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
8、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11”,投票简称为“双枪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1、提案2、提案3为累积投票提案。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如提案3,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本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4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0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兹委托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选举票数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00 |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5人 | |
1.01 | 选举郑承烈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2 | 选举张美云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3 | 选举李朝珍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4 | 选举徐洪昌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5 | 选举周兆成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2.00 |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3人 | |
2.01 | 选举万立祥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2 | 选举许雄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3 | 选举沈学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3.00 |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2人 | |
3.01 | 选举练素香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3.02 | 选举陶亚丹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4.00 |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
投票说明:
1、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 表示。
2、本次股东大会以累计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 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深圳股票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4、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附件三: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 |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 |
股东账户 | |
持股数量 | |
是否本人参会 | |
受托人姓名 |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
邮政编码 | |
注: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登记时间内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 |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