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枪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11 | 证券简称:双枪科技 | 公告编号:2024-015 |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2月22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2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2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百丈镇竹城路103号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郑承烈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5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30,484,2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39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30,290,8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707%。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193,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86%。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10人,代表公司股份数193,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86%。其中现场出席0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10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193,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86%。
(5)通过现场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需逐项表决的议案,子议案数共有7个。
1.01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表决情况: 同意30,318,5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64%;反对165,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3226%;反对16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67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表决情况: 同意30,360,4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39%;反对12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9876%;反对12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01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3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表决情况: 同意30,294,5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77%;反对18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84%;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131%;反对18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664%;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05%。
1.04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表决情况: 同意30,335,2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12%;反对14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4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9576%;反对14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0424%;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表决情况: 同意30,429,4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02%;反对5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3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6649%;反对5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33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表决情况: 同意30,345,5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50%;反对13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2834%;反对13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71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7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
表决情况: 同意30,308,2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27%;反对17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969%;反对17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00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列入本次会议逐项表决的上述7个子议案,均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赵玉婷、戴昊辰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