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旗新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2-23  中旗新材(001212)公司公告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1、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16日,以口头通知、电话通知及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4年2月22日10:30在万科金融中心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结合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持有人45人,实际出席持有人45人,代表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2,200万份,占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认购总份额的100%。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军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设立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设立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表决结果:同意2,200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持有人会议同意选举程乃军、谭凤欣、卓玉梅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一致。上述管理委员会成员均均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不属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与前述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同日,管理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程乃军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2,200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持有人会议授权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具体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大会的出席、提案、表决等安排,以及参与现金分红、债券兑息、送股、转增股份、配股和配售债券等事项;

(3)代表全体持有人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4)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分配;

(5)决策本员工持股计划被强制转让份额的归属;

(6)决策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及对应收益分配安排;

(7)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8)持有人会议或本员工持股计划授权的其他职责;

(9)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应由管理委

员会履行的职责。本授权自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表决结果:同意2,200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