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旗新材: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关于中旗新材终止部分首发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首发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作为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旗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中旗新材终止部分首发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4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67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7,958,9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8,561,8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9,397,1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于2021年8月18日出具了《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L1034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15日,中旗新材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首发募投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中旗(湖北)新材料一期建设项目 | 是 | 34,000.00 | 28,476.07 | 28,490.32 | 2024.08.31 |
| 高明二厂二期扩建项目注1 | 否 | 7,000.00 | 7,000.00 | 7,080.91 | 2022.10.24 |
|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 是 | 5,939.71 | 1,609.71 | 1,892.46注2 | 2024.08.31 |
| 中旗(湖北)新材料二期建设项目 | 是 | 16,000.00 | 4.00 | 4.00 | 不适用 |
| 高纯石英砂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 否 | - | 4,330.00 | 202.04 | 2026.06.23 |
| 年产1万吨半导体级、光伏坩埚用高纯砂项目注3 | 否 | - | 21,519.93 | - | 已暂缓实施 |
| 合计 | 62,939.71 | 62,939.71 | 37,669.73 |
注1:2022年10月份,高明二厂二期扩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详见《关于部分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3);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额包含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注2: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超过调整后投资总额主要系研发中心建设及装修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原预计金额所致。
注3:年产1万吨半导体级、光伏坩埚用高纯砂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21,519.93万元未包含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包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后的总投资额为23,944.34万元。
三、本次拟终止部分首发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剩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15日,公司拟终止首发募投项目“高纯石英砂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剩余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 项目 | 金额(万元) |
| 本募集资金总额 | 4,330.00 |
| 减:募集项目资金投入 | 202.04 |
| 减:手续费 | - |
| 加:利息收入 | 270.03 |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 | 4,397.99 |
| 减:尚未支付的合同余款及质保金 | 14.70 |
| 募投资金剩余金额 | 4,383.29 |
注:项目终止后,尚需支付的合同余款及质保金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6年
月
日,“高纯石英砂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4,397.99万元(含利息及收益净额),其中,尚需支付的合
同余款及质保金为14.70万元,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为4,383.29万元(最终以实际项目余款及质保金支付完毕后银行余额为准)。截至2026年6月15日,“高纯石英砂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金额 |
| 交通银行高明支行 | 446263633013000849467 | 募集资金专户 | 4,397.99 |
| 合计 | 4,397.99 | ||
四、本次拟终止的部分首发募投项目情况和终止的原因
(一)本次拟终止部分首发募投项目情况公司本次拟终止的首发募投项目“高纯石英砂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原计划总投资4,785.46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4,33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高纯石英砂新产品和新工艺研发中心建设、集团管理信息系统等信息化建设,目的是为加快公司高纯石英砂新产品和新工艺的研发进度、提升高纯石英砂研发实力,推动更加高效和完善的集团管理信息系统等信息化建设。
截至2026年
月
日,该募投项目累计投入
202.04万元,尚未支付的合同余款及质保金14.70万元,预计剩余募集资金金额4,397.99万元(含利息及收益净额)。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4,383.29万元(含利息及收益净额,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二)拟终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原因鉴于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环境及行业发展趋势发生变化,经公司审慎评估客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经营状况等因素,公司认为“高纯石英砂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已发生变化,现阶段不再适宜继续投资建设。基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优化资金配置的考虑,公司拟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4,383.29万元(含利息及收益净额,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本次终止部分首发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
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拟终止“高纯石英砂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客观经济环境、行业经营环境以及公司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调整,公司拟将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后的剩余募集资金4,383.29万元(含利息及收益净额,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助力公司后续的业务经营和战略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的有关规定。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首发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纯石英砂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共计4,383.29万元(含利息及收益净额,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将注销部分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终止部分首发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终止“高纯石英砂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共计4,383.29万元(含利息及收益净额,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
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事项是公司基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并结合经营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部分首发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首发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 保荐代表人: | |||
| 王蕾蕾 | 杜冬波 |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