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特货: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13 证券简称:中铁特货 公告编号:2023-018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14:30起,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鸭子桥路24号中铁商务大厦中铁特货公司
会议室。
5.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于永利先生。
7.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25人,代表股份3,771,805,7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4.8656%。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3,400,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6.5000%。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4人,代表股份371,805,7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3656%。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代理人)共23人,代表股份91,805,7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656%。其中现场出席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23人,代表股份91,805,7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656%。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
6.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3,771,649,6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9%;反对15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91,649,6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9.8300%;反对15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结果为:同意3,771,649,6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9%;反对15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91,649,6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00%;反对15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3,771,649,6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9%;反对15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91,649,6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00%;反对15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3,771,649,6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9%;反对15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91,649,6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00%;反对15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3,771,649,6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9%;反对15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91,649,6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00%;反对15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3,771,649,6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9%;反对15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91,649,6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00%;反对15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3,771,650,1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9%;反对15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91,650,1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05%;反对15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8.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3,771,649,6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9%;反对15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91,649,6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00%;反对15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关联股东中国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91,649,6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00%;反对15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91,649,6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00%;反对15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10.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关联股东中国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91,649,6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00%;反对15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91,649,6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00%;反对15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1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3,771,649,6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9%;反对15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91,649,6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00%;反对15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12.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3,771,649,6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9%;反对15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91,649,6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00%;反对15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1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3,771,649,6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9%;反对15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91,649,6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9.8300%;反对15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1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关联股东中国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371,649,6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80%;反对15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91,649,6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00%;反对15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15. 审议通过《关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关联股东中国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371,649,6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80%;反对15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91,649,6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00%;反对15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16. 审议通过《关于拟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2023年续签)>的议案》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关联股东中国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371,653,8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91%;反对15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91,653,8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45%;反对15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 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 见证律师:陈志坚、王思晔
3. 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