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瓷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对年报的书面确认意见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
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之董事签字页)
全体董事签名:
许君奇 肖文慧 丁学文
冯建军 凌庆财 张 建
李 玲 刘绍军 王红艳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5日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之监事签字页)
全体监事签字:
刘 静 易金生 罗新果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5日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页)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张 平 彭 龙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