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瓷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刘静女士召集并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2023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拟续聘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作出的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决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次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不会影响正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董事会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与会监事签名:
刘 静 罗新果 易金生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