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瓷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裁定抵债完成过户暨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16证券简称:华瓷股份公告编号:2026-005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裁定抵债
完成过户暨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公告
新华联亚洲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锦州市华银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裁定抵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披露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新华联亚洲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亚洲”)所持公司25,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被司法裁定抵债相关事宜。近日,公司获悉上述股份已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过户登记手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过户完成基本情况
根据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6)辽
民初
号《民事调解书》,新华联亚洲所持公司25,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3%)被司法裁定用于抵偿其所欠锦州市华银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银资产”)债务289,425,000.00元。经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系统显示,上述被司法裁定的25,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9.93%)已于2026年
月
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股东新华联亚洲持有公司股份为1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35%,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新华联亚洲拥有公司25,000,000股股份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
9.93%,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二、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新华联亚洲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情况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新华联亚洲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 住所 | 香港铜锣湾中粮大厦**楼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6年3月17日 | |||||||
| 股票简称 | 华瓷股份 | 股票代码 | 001216 |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 增持/减持比例(%) | ||||||
| A股 | 2500 | 9.93 | ||||||
| 合计 | 2500 | 9.93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法院司法裁定) |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其他□(请注明)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合计持有股份 | 4100 | 16.28 | 1600 | 6.35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100 | 16.28 | 1600 | 6.35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 ||
|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 是□否□ | |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 ||
| 7.备查文件 |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注:“占总股本比例”的合计数存在差异主要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华银资产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情况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锦州市华银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
| 住所 |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义路***号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6年3月17日 | ||||
| 股票简称 | 华瓷股份 | 股票代码 | 001216 |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 增持/减持比例(%) | |||
| A股 | 2500 | 9.93 | |||
| 合计 | 2500 | 9.93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法院司法裁定) |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其他□(请注明)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合计持有股份 | 0 | 0 | 2500 | 9.93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2500 | 9.93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 ||||||
|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 是□否□ | |||||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 ||||||
| 7.备查文件 |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注:
“占总股本比例”的合计数存在差异主要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新华联亚洲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并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所持公司股份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和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的正式公告为准。请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份过户登记确认文件;
、股东出具的告知函;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特此公告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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