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臣实业: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后,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