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食品:独立董事关于董事长辞职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董事长仲明先生辞职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经核查,仲明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现申请辞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事、战略委员会主任及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同时辞去各子公司的现任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仲明先生的辞职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后将担任公司的顾问。为保证公司经营决策顺利开展,经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推举,由公司董事孙明铭先生代行董事长职责开展工作,直至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我们认为,仲明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选聘董事长、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等相关工作。
因此,我们同意仲明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
独立董事:管建明 张平华 解万翠
2023年9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