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食品:董事会决议公告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10月26日,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现场加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47)。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建立健全投资者投诉处理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司资本市场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及实际情况,制定《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