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食品: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管建明)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管建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要求,在2023年度的工作中,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如期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审议各项议案,依法依规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积极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的要求,认真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积极列席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独立公正履行职责,勤勉尽职。在会议期间,本人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会议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9 | 9 | 0 | 0 | 3 |
二、发表独立意见及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一)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3年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发表独立意见的会议届次、事项、意见类型列表如下:
序号 | 会议日期 | 会议 | 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2023年2月6日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1、《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2、关于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 | 2023年4月17日 |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6、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3 | 2023年8月25日 |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1、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4 | 2023年9月18日 |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1、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5 | 2023年11月30日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1、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二)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3年度,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相应事项提出专业意见及建议,会议届次、事项、意见类型列表如下:
序号 | 会议日期 | 会议 | 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2023年10月19日 |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 | 1、《关于云南路127号租赁房产租金减免申请的情况汇报》 | 同意 |
2 | 2023年12月29日 |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 | 1、《关于公司拟参与公开摘牌收购华琨生物34%股权的议案》 | 同意 |
(三)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
会前本人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加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公司重要议题,公司相关部门会进行预沟通和专项汇报,本人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和提出意见建议等,得到及时反馈。没有事先否决的情况。会议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出席了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履行董事职权,发表相应意见。会议届次、事项、意见类型列表如下:
序号 | 会议日期 | 会议 | 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2023年4月17日 |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1、《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4、《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2 | 2023年4月26日 |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1、《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3 | 2023年8月25日 |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 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同意 |
4 | 2023年10月26日 |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 1、《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公司独立董事,持续了解和分析公司的运行情况,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专业、客观的判断,并及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年度内为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15个工作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出席会议、参加考察调研和培训等活动、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及其他工作等。对公司的战略规划、生产运营、财务管理及潜在的经营风险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并到研发中心、生产车间、仓库等现场实地考察公司研发、生产及仓储管理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特别关注内部审计、内控监督与评价工作,专门召集内审部门相关负责人,听取关于内部审计、内控监督与评价工作的情况汇报,强调做好内部审计、内控监督与评价工作的重要性,指出内部审计、内控监督与评价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要求审计部做好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保持与审计委员会沟通。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并采纳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使本人更加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作用,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3年本人勤勉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在历次董事会召开前,均对所需审议的各项议案材料和有关资料认真、仔细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忠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方面,调查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情况,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设性意见。
3、对公司2023年信息披露工作进行持续监督,以公开、透明的原则,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与中小股东沟通。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与中小股东董事密切沟通,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线上参加业绩说明会,听取投资者意见。同时,时刻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3年,本人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第137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后续培训),及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发展、改革与展望》等培训,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新法律法规的培训,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尤其是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不断提升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独立性自查的情况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2023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八、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九、本年度对董事会工作的评价和自我工作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了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董事会运作规范高效。公司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社会影响力持续提升,实现了对广大股东的良好回报,较好地完成了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各项年度工作任务。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履职,与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密切关注公司重大事项情况及公司治理运作情况,充分发挥自己在相关专业领域、公司经营、管理、风控、财务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客观、公正、独立的作出相关事项的判断,认真审阅各项会议议案,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并为公司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以上是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的汇报。2024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各项要求,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勤勉、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管建明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