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盟股份: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盟股份”)于2026年6月3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世盟公司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由 公司全资子公司世盟(天津)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盟天津”)变更为世盟 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753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2,307.2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603.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798.6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55,804.3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1月2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6年1月29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0015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 行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 议》。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相关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前,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世盟供应链运营拓展项目 世盟天津、重庆远川国际物流
有限公司 20,624.79 12,084.98
铭板塑胶(上海)有限公司、
北京远川物流有限公司、世盟 (内蒙古自治区)供应链管理
2 世盟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40,462.86 40,184.04
有限责任公司
3 世盟公司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 世盟天津 6,033.48 3,535.29
4 补充营运资金 世盟股份 4,000.00
合计 71,121.13 55,804.31
(一)“世盟公司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原因及变更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之“世盟公司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的原实施主体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世盟天津,拟投入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535.29万元。随着公司 业务板块和服务范围的不断扩大和完善,建设一个高水平的综合物流信息系统平台已成为 公司战略发展的核心需求。本次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世盟股份”,主要 基于以下两方面考虑:一是项目实施的关键条件已经成熟。公司于2022年度申报募投项目 时,尚未取得北京总部自有不动产权证,2025年11月14日,公司已正式取得该不动产权证, 为本次实施主体的变更提供了关键的场地基础和实施条件;另一方面,公司将核心系统 置于总部管理,能更有利于实现系统的统一运维、数据的集中存储与安全统一管控, 并提升募投项目管理效率和信息安全等级。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将更有利于发挥募投项目的整体效益,将为公司高 水平的综合物流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及战略实施奠定坚实基础。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变更前实施主体 变更后实施主体
世盟公司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 世盟天津 世盟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项目的实施主体在上市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变更,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项目建设内容等均未发生变化,不 属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变更后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类型尚未完成工商注册变更)
3、注册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南路36号院8号楼508
4、法定代表人:张经纬
5、注册资本:9229.0000万元
(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应增加的注册资本尚未完成工商注册变更)
6、成立日期:2010年11月25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货物进出口;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 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报关业务;装卸搬运;集装箱租赁服务;机械设备 租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 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公司基于长远战略发展规划,结合当前经营管理实际 作出的审慎决策,亦是公司优化内部管理架构、提升整体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增强综 合管控能力与治理效能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强化公司各业务板块间的协同效应,提升运营决 策执行效率,实现资源的科学合理配置。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的 改变,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世盟公司信息 化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世盟天津变更为世盟股份。本次变更世盟股 份作为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需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战略规划, 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不属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综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