悍高集团: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8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顺业东路36号悍高集团 总部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欧锦丽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30 名,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64,520,0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277%。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数为331,435,4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8568%。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19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33,084,6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709%。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25 名,代表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数为41,379,6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447%。中小股 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
2、出席(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下: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情况如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64,506,2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962%;反对1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弃权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365,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7%;反对1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4%;弃权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64,506,2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962%;反对1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弃权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365,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7%;反对1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4%;弃权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 年中期分红授权 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64,506,2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62%;反对1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弃权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64,506,2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反对1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36%;弃权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41,328,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股东 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0%;反对5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0%;弃权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328,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0%;反对5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0%;弃权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欧锦锋、广东悍高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悍高企业管 理有限公司、佛山市锦悦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佛山市锦益管理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41,365,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股东 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7%;反对1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4%;弃权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365,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7%;反对1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4%;弃权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欧锦锋、广东悍高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悍高企业管 理有限公司、佛山市锦悦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佛山市锦益管理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64,506,2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62%;反对1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弃权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365,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7%;反对1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4%;弃权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7、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41,365,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股东 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2%;反对1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4%;弃权1,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欧锦锋、广东悍高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悍高企业管 理有限公司、佛山市锦悦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佛山市锦益管理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64,152,6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992%;反对366,4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5%; 弃权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012,2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21%;反对366,4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55%;弃权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64,469,0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60%;反对5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7%; 弃权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328,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8%;反对5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8%;弃权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案》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
1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 议案》
12.1 发行证券的类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64,505,5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60%;反对1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弃权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365,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0%;反对1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4%;弃权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12.2 发行规模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64,505,5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60%;反对1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弃权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365,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0%;反对1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4%;弃权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12.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12.4 债券期限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365,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0%;反对1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6%;弃权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12.5 债券利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365,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0%;反对1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6%;弃权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12.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2.7 转股期限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64,505,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61%;反对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弃权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3%。
12.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64,505,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61%;反对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弃权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3%。
12.9 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同意364,505,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 反对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3%。
12.10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64,500,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947%;反对1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弃权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64,500,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7%;反对1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37%;弃权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12.11 赎回条款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64,505,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61%;反对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弃权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3%。
12.12 回售条款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64,505,5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60%;反对1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弃权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365,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0%;反对1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4%;弃权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12.13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12.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2.15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3 以上同意,审议通过。
12.16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2.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同意364,506,0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 反对1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3%。
12.18 募集资金存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365,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2%;反对1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4%;弃权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12.19 担保事项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365,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0%;反对1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6%;弃权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12.20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365,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0%;反对1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6%;弃权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12.21 债券评级情况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64,506,0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62%;反对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弃权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365,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2%;反对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弃权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64,505,5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60%;反对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弃权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365,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0%;反对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弃权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 析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64,505,5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60%;反对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弃权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365,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0%;反对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弃权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64,505,5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60%;反对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弃权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365,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0%;反对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弃权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64,506,0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62%;反对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弃权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365,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2%;反对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弃权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 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64,505,5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60%;反对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弃权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365,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0%;反对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弃权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3 以上同意,审议通过。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64,506,0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962%;反对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弃权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365,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2%;反对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弃权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
1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64,505,2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59%;反对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弃权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1,364,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2%;反对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弃权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 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