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飞宠物: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80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2年8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1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3.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67,511,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8,802,3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08,708,7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9日汇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衡字(2022)验字第00089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年产咬胶3,000吨、宠物牵引用具2,500万条产能提升项目 | 17,127.26 | 17,127.26 | 8,072.30 |
源飞宠物生产技术及智能仓储技改项目 | 7,402.97 | 7,402.97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769.00 | 4,769.00 | 302.83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营销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 6,571.64 | 6,571.64 | -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 | 5,000.00 | 5,018.95 |
合计 | 40,870.87 | 40,870.87 | 13,394.08 |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1、部分延期的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
1 | 源飞宠物生产技术及智能仓储技改项目 | 2023年8月17日 | 2024年8月17日 |
2、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因2022年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等客观因素,上述募投项目的工程推进受到了较大的影响,导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整体有所迟缓。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为了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安排,公司决定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项目用途和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上述募投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意见
2023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基于公司经营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的战略需要。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论证,并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3、监事会审议意见
2023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客观审慎决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没有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内容、投资方向及投资总额,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同时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吕雪岩 | 马璨 |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