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飞宠物: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5 月22 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5 月2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22 日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水头镇标准园区宠乐路1 号温州源飞宠 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庄明允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3 人,代表股份139,803,778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73.430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 人,代表股份128,890,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698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5 人,代表股
份10,913,4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322%。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9 人,代表股份27,428,078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06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 人,代表股份 16,514,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4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5 人,代表股份10,913,4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32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 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 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90,890,000 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500,000 股, 因此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90,390,000 股。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 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9,729,3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8%;反对51,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 弃权22,9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6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353,6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87%;反对51,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6%;弃权22,9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6%。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9,718,4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0%;反对62,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6%; 弃权22,9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6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342,7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90%;反对62,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4%;弃权22,9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6%。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9,714,3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1%;反对66,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5%; 弃权22,9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6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338,6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41%;反对66,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423%;弃权22,9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6%。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9,729,9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2%;反对51,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
弃权22,3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6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议案》\]
\[6.01 《关于修订 < 公司章程 > 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 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03 《关于修订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的议案》\]
\[6.04 《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9,714,3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1%;反对66,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5%; 弃权22,9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6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338,6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41%;反对66,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423%;弃权22,9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6%。
\[6.05 《关于修订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的议案》\]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354,2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09%;反对51,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6%;弃权22,3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崔白、吴雨欣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表决程序、表决方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