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克科技:关于取消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议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23 证券简称:欧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4
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7)。经董事会审慎研究,公司于2023年06月0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议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部分议案的情况说明
1、取消议案的名称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1.00 |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 |
2、取消议案的原因
新能源设备业务是公司发展的重要方向,也是公司在原有生活用纸设备业务基础上的增量业务,同时考虑生活用纸设备和新能源设备生产共性,为此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生活用纸募投项目部分产能用于新能源设备,并拟对募投项目进行变更。现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慎研究,鉴于以下原因,公司生活用纸智能装备生产建设项目保持原有投资内容和投资方向,不实施变更:
(1)公司在共性技术平台和生产平台的基础上,已经成功开发并生产了锂电池隔膜生产线,取得相应订单并已在交付调试中,新能源设备业务是公司发展的重要方向,也是公司在原有生活用纸设备业务基础上的增量业务,公司将在现有生产平台上,利用自有资金进一步发展新能源设备业务。
(2)公司原募投项目建设不存在重大障碍,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继续实施生活用纸智能装备生产建设项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针对募投项目变更情况前后对比如下:
项目名称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募投项目变更内容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募投项目变更内容 |
生活用纸智能装备生产建设项目 | 变更投资内容、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 | 仅变更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不变更投资内容,保持原有项目投资内容 |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变更实施地点 | 变更实施地点 |
由于生活用纸智能装备生产建设项目投资内容不再进行变更,同时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变更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取消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1.00,即:《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
除取消上述提案外,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无变更。本次取消议案事项已取得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3年5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或者授权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6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6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6月6日(星期二)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工业园芦塘项目区欧克科技一楼会议室。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钩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登记地点: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工业园芦塘项目区欧克科技证券事务部办公室会务常设联系人:李志辉
联系电话:0792-7332288
电子邮箱:tzzgx@jx-ok.com
邮编:332400
2、登记时间:2023年6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盖公章,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现场、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请参会股东认真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连同以上相关资料在2023年6月13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邮件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4、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6日
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 现持有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克科技”)股份 股,占欧克科技股本总额的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3年6月14日召开的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为行使会议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次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委托人授权受托人表决事项如下。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特别说明事项: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填投票数,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则对该审议事项的表决无效。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事项明确表决意见,被委托人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请明确: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2023
股东姓名/公司名称 | |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 |
股东账号 | |
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 | |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 | |
联系邮件 | |
是否本人参会 | |
备注 |
1、投票代码:361223
2、投票简称:欧克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1、投票时间:2023年6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的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进行系统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