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克科技:独立董事关于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我们对本次董事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阅历、专业素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解,认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也未发现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况,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3、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同意提名胡坚晟、胡甫晟、袁汉宁、陈涛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黄利萍、雷建民、冷庆晖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