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克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1223 证券简称:欧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1
经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克科技”)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7),现发布关于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3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或者授权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08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1月08日(星期三)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工业园芦塘项目区欧克科技一楼会议室。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钩可以投票 | ||
100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00 | 《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1.01 | 选举黄利萍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1.02 | 选举雷建民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1.03 | 选举冷庆晖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0 | 《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2.01 | 选举胡坚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2.02 | 选举胡甫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2.03 | 选举袁汉宁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2.04 | 选举陈涛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3.00 | 《关于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3.01 | 选举谢水根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3.02 | 选举付金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1、议案2、议案3需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应选独立董事3人、非独立董事4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1、登记地点: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工业园芦塘项目区欧克科技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会务常设联系人:陈真
联系电话:0792-7332288
传真:0792-7818088
电子邮箱:tzzgx@jx-ok.com
邮编:332400
2、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盖公章,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现场、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请参会股东认真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连同以上相关资料在2023年11月14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09日
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 现持有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克科技”)股份 股,占欧克科技股本总额的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3年11月15日召开的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为行使会议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次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授权受托人表决事项如下。
100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3人 | |
1.01 | 选举黄利萍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1.02 | 选举雷建民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1.03 | 选举冷庆晖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0 | 《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4人 | |
2.01 | 选举胡坚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2.02 | 选举胡甫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2.03 | 选举袁汉宁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2.04 | 选举陈涛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3.00 | 《关于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2人 | |
3.01 | 选举谢水根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3.02 | 选举付金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特别说明事项:请根据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表决票数的相应栏内填上所投票数。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事项明确表决意见,被委托人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请明确: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2023
股东姓名/公司名称 | |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 |
股东账号 | |
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 | |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 | |
联系邮件 | |
是否本人参会 | |
备注 |
1、投票代码:361223
2、投票简称:欧克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4、本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 1、提案 2、提案 3 为累计投票提案。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 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非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