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山重工: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6 年3 月2 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 年3 月2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3 月2 日 上午09:15 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开发区国华路与临溪路交叉口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杨顺先生
6 、公司已于2026 年2 月13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 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0 人,代表股份 54,220,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61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 人,代表股份53,9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72.187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6 人,代表股份320,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4291%。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 决结果如下:
1、议案名称:《关于签署股权收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4,20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4%;反对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6%;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0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617%;反对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8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4,20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5%;反对1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5%;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0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929%;反对1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7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吴超、曹鑫阳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