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山重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26证券简称:拓山重工公告编号:2026-033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山重工”或“公司”)于2026年7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6年7月2日至2027年7月1日,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需要使用时公司将及时归还至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88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666,7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24.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60,320,822.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58,276,722.0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02,044,100.00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1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6月1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279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募投项目名称 |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 | 34,713.66 | 20,008.04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505.25 | 2,763.80 |
| 补充流动资金 | 1,985.50 | 1,985.50 |
| 合计 | 40,204.41 | 24,757.34 |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余额为7,391.15万元(不含前次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26年6月21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其中尚未到期的进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为6,00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时公司将及时归还至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公司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四、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鉴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
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按本年最新公布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3.0%计算,一年可为公司减少财务费用约300万元(仅为测算数据)。
如因募投项目需要使用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五、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经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补充日常营运资金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安排,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7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6年7月2日至2027年7月1日,到期或募投项目需要使用时公司将及时归还至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
4、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六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