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银行:监事会决议公告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行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24年10月18日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现场方式在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11号兰州银行大厦25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6名,实际出席监事6名,其中苏立钊、董希淼监事以视频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周伟监事长主持,总行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本行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二、审议通过了《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本报告同日在本行门户网站(www.lzbank.com)披露。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中期评估及调整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还听取了《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管理情况的报告》《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意见的报告》等两项报告。
特此公告。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