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运: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5月10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董事傅佳琦先生、杨华军先生、王晓萍女士、陈吕军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3年4月28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永夫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会主席及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公司在立足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开拓智能制造、新能源相关领域的业务资源,拓宽新能源供应链服务领域(新能源电池等已被列入危险货物第9类),拟以自有资金8,596万元人民币收购交易对手方宁波江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8.7851%股权(700万股,每股作价12.28元(含税))。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收购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购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为及时审议需要股东大会通过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下午13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2)。
三、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