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运:关于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18  永泰运(00122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3-056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3)。

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收到持股3%以上的股东陈永夫先生《关于提请增加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公司的决策效率,提议将《关于变更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在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临时提案的形式提请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经公司董事会审核,认为上述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并相应调整提案编码外,原通知中列明的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29日(星期一)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24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5月24日(星期三)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河清北路299号汇盈大厦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2、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及5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提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河清北路299号汇盈大厦6楼

会务常设联系人:韩德功

联系电话:0574-27661599

传真:0574-87730966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收购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2.00《关于变更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电子邮箱:IR@yongtaitrans.com邮编:315151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必须在2023年5月26日下午17:00前送达本公司。

4、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地点位于浙江省宁波市,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必须按时提供完整文件进行登记后参加。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主动配合公司做好现场身份核对及个人信息登记。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28

2、投票简称:永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的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间: 年 月 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收购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2.00《关于变更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