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运: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6-16  永泰运(001228)公司公告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永泰运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0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公开发行2,597万股新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0.46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9,104.62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1,934.44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7,170.18万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2]16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宁波物流中心升级建设项目15,070.832,884.98
“运化工”一站式可视化物流电商平台项目8,783.26194.41
物流运力提升项目6,281.260.00
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10,854.830.00
收购天津瀚诺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00%股17,180.0017,180.00
补充流动资金9,000.009,000.15
合计67,170.1829,259.54

注:以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报告

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3月1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宁波物流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中的1亿元募集资金变更为“收购绍兴长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长润”)100%股权”和“年产8,000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调整前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原计划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宁波物流中心升级建设项目15,070.835,070.83
“运化工”一站式可视化物流电商平台项目8,783.268,783.26
物流运力提升项目6,281.266,281.26
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10,854.8310,854.83
收购天津瀚诺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17,180.0017,180.00
补充流动资金9,000.009,000.00
收购绍兴长润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5,000.00
年产8,000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5,000.00
合计67,170.1867,170.18

2023年6月13日,公司收购绍兴长润100%股权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已办理完毕,绍兴长润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资拟使用募集资金5,000.00万元,实施方式具体为:公司使用5,0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绍兴长润增资,分别增加注册资本和资本公积400万元和4,600万元;再由绍兴长润对其全资子公司浩彩源增资,分别增加注册资本和资本公积420万元和4,580万元,从而实施“年产8,000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增资完成后公司仍将持有绍兴长润100%股权,绍兴长润仍持有浩彩源100%股权。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绍兴长润化工有限公司

绍兴长润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绍兴长润化工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江西路2288号科创中心浙大网新科技园A2楼12层1206房间(住所申报)
法定代表人陈汀武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永泰运持股100%
成立日期2020年4月2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金属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绍兴长润最近一年及一期单体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3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3,322.355,446.96
负债总额1,804.884,109.97
所有者权益1,517.471,336.99
项目2022年2023年1-3月
营业收入--
净利润-481.90-180.47

注:最近一年及一期数据未经审计。

2、其他说明

绍兴长润公司章程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绍兴长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绍兴市上虞浩彩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浩彩源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绍兴市上虞浩彩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三东路1号
法定代表人陈汀武
注册资本1,08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绍兴长润持股100%
成立日期2021年4月1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颜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浩彩源最近一年及一期单体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3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2,400.002,395.00
负债总额-5.00
所有者权益2,400.002,390.00
项目2022年2023年1-3月
营业收入--
净利润--3.32

注:最近一年及一期数据未经审计。

2、其他说明

浩彩源公司章程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浩彩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绍兴长润进行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年产8,000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的顺利实施并实现预期效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本次增资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对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二级子公司拟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浩彩源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投项目“年产8,000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的一切事宜。后续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有效监管,并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5,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绍兴长润增资,绍兴长润再对其全资子公司浩彩源增资以实施“年产8,000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增资完成后公司仍将持有绍兴长润100%股权。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事项是公司结合募集资金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向公司全资子公司绍兴长润进行增资,绍兴长润对其全资子公司浩彩源增资以实施“年产8,000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绍兴长润增资,再由绍兴长润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浩彩源进行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本事项由董事会审议即可,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绍兴长润,再由绍兴长润对浩彩源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

求。增资事项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翊维 余中华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