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宁波众汇)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永泰运股票代码:001228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众汇象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N0175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3年11月10日
声 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导致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发生变动。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声 明 ...... 2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它重要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永泰运 | 指 |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众汇象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报告书 | 指 |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众汇象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06MA2907NX4M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深圳众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艾春峰) |
出资额 | 5,260万元人民币 |
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成立日期 | 2017年4月19日 |
合伙期限 | 2017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18日 |
住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N0175 |
经营范围 | 创业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通讯方式 | 0755-2660**** |
信息披露义务人现时的合伙人及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 合伙人姓名/名称 | 合伙人类型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深圳众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100 | 1.90 |
2 | 王仲根 | 有限合伙人 | 1,200 | 22.81 |
3 | 夏金龙 | 有限合伙人 | 1,100 | 20.91 |
4 | 王苗江 | 有限合伙人 | 500 | 9.51 |
5 | 樊明星 | 有限合伙人 | 400 | 7.61 |
6 | 沈维军 | 有限合伙人 | 360 | 6.85 |
7 | 樊苗江 | 有限合伙人 | 300 | 5.71 |
8 | 谢新灿 | 有限合伙人 | 200 | 3.80 |
9 | 樊德隆 | 有限合伙人 | 100 | 1.90 |
10 | 何建表 | 有限合伙人 | 100 | 1.90 |
11 | 汤来定 | 有限合伙人 | 100 | 1.90 |
12 | 陶益群 | 有限合伙人 | 100 | 1.90 |
13 | 谢小琴 | 有限合伙人 | 100 | 1.90 |
14 | 俞坚 | 有限合伙人 | 100 | 1.90 |
15 | 刘小芳 | 有限合伙人 | 100 | 1.90 |
16 | 郑百胜 | 有限合伙人 | 100 | 1.90 |
17 | 竹钟祥 | 有限合伙人 | 100 | 1.90 |
18 | 姚岳阳 | 有限合伙人 | 100 | 1.90 |
19 | 陶益民 | 有限合伙人 | 100 | 1.90 |
合计 | 5,260 | 100.00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公司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合伙企业,无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为艾春峰,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 性别 | 任职情况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艾春峰 | 男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中国 | 广东深圳 | 否 |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主动下降其持股比例所致。
二、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3年5月6日通过公司对外披露权益变动计划,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仍处于权益变动计划期间。
除上述已披露的权益变动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资本市场及自身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5,813,9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976%)。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主动卖出公司股份。
(一)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3年06月01日至2023年11月0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卖出公司股票620,800股,占总股本的0.5977%。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变动期间 | 方式 | 卖出股数(股) | 价格区间 (元/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众汇象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6月01日—11月09日 | 集中竞价 | 620,800 | 35.00-41.38 | 0.5977%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众汇象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813,953 | 5.5976% | 5,193,153 | 4.999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813,953 | 5.5976% | 5,193,153 | 4.9999%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其他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交易情况外,自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深交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它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4.其他文件。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永泰运证券投资部,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众汇象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众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艾春峰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众汇象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众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艾春峰
年 月 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浙江宁波 |
股票简称 | 永泰运 | 股票代码 | 001228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众汇象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N0175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持股数量:5,813,953股 持股比例:5.5976%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1.变动数量:620,800 2.变动比例:0.5977% 3.变动后持股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持股数量:5,193,153股 持股比例:4.9999%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3年06月01日-2023年11月09日期间 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少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少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少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益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况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众汇象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众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艾春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