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运: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3-11  永泰运(001228)公司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3月8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4年3月3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吴晋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终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与特定对象陈永夫先生签署《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陈永夫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审议程序符合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与陈永夫先生签署《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陈永夫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三、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陈永夫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