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3-11  永泰运(001228)公司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3月8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及线上的方式召开,董事傅佳琦先生、杨华军先生、王晓萍女士、陈吕军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4年3月3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永夫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会主席及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经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与可持续发展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董事陈永夫先生、金萍女士回避表决。经其余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回避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公司决定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公司与陈永夫先生签署《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陈永夫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董事陈永夫先生、金萍女士回避表决。经其余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回避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三、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陈永夫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