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运: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董事傅佳琦先生、杨华军先生、王晓萍女士、陈吕军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4年4月 18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永夫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会主席及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4)。
三、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