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运: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正在履行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运”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永泰运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0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公开发行2,597万股新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0.46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9,104.62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1,934.44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7,170.18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4月26日到位,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2]16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到账后已全部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诺投资总额(万元) | 调整后投资总额(万元) | 截至2024年5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万元) |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1 | 宁波物流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15,070.83 | 5,070.83 | 5,270.89 | 2024年4月 |
2 | “运化工”一站式可视化物流电商平台项目 | 8,783.26 | 8,783.26 | 1,627.04 | 2025年4月 |
3 | 物流运力提升项目 | 6,281.26 | 6,281.26 | 927.73 | 2024年12月 |
4 | 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 | 28,034.83 | 10,854.83 | 11,292.64 | 2024年4月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9,000.00 | 9,000.00 | 9,000.15 | 不适用 |
6 | 收购天津瀚诺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 | - | 17,180.00 | 17,180.00 | 不适用 |
7 | 收购绍兴长润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 | - | 5,000.00 | 4,900.00 | 不适用 |
8 | 年产8,000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 | - | 5,000.00 | 4,122.54 | 2024年9月 |
合计 | 67,170.18 | 67,170.18 | 54,320.99 |
注:1、天津瀚诺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永泰运(天津)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2、以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鉴证。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拟将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1 | 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 | 2024年4月 | 2024年12月 |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上述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等未发生其他变更。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永泰化工物流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永泰”),实施内容为购买化工品罐式集装箱,相关罐式集装箱的采购计划由香港永泰结合市场价格波动、自身业务需求、行业交易惯例等因素与供应商协商确定。目前,尚有部分罐式集装箱因技术参数要求较高及相关制造工艺复杂等原因,供应商未完全向香港永泰交付,香港永泰正在与供应商协商有序推进后续罐式集装箱的交付与验收工作,并将根据市场价格波动情况与下游客户需求变化及时调整具体箱型的采购数量,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予以延期。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4年4月延长至2024年12月。上述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4年4月延长至2024年12月。该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并已披露,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殷磊刚 邱丽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