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视科技: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5  魅视科技(001229)公司公告

目 录

关于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司农专字[2023] 23000330035号页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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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正文1-2
二、附件3-9

关于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司农专字[2023] 23000330035号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魅视科技”)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魅视科技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魅视科技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魅视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魅视科技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

附件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3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7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2,75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7,159,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95,590,500.00元。截至2022年8月3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不含增值税)发行费(承销及保荐费33,638,149.93元,其中前期已支付金额750,000.00元)后的款项人民币509,861,850.07元(律师费用、审计费用等发行费用13,521,350.07元尚未扣除),已由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3日汇入本公司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净额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司农验字[2022]21000100355号的《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元)
2022年8月3日募集资金专户到账金额509,861,850.07
减: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3,382,075.43
支付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10,889,274.64
项目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495,590,500.00
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投资收益2,310,167.23
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684,505.86
减:置换预先投入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79,128,932.94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9,843,313.28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299,612,926.87

二、 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规定,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1、2022年8月29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州大道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机场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2022年9月1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州大道支行、广州魅视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3、2022年9月2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机场路支行、广州魅视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99,612,926.87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余额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机场路支行120912241210202454,883.42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82040078801500002316257,932.91
结构性存款30,000,000.00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955088023564870010428,492,081.12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瑞宝支行3602084529200242333201,847,707.13
广州魅视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机场路支行12092203221082222,984.00
广州魅视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瑞宝支行360208452920024285638,537,338.29
合计————299,612,926.87

三、 截至2022年末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2022年度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8月2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79,128,932.94元以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3,382,075.43元,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对此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同意意见。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编号为司农专字[2022]22005980015 号的《关于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截至2022年10月26日,上述置换资金已从募集资金专户提取完毕。

上述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投资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公司2022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金额为295,000,000.00元,均为购买结构性存款,截至本期末累计到期赎回265,000,000.00元,并取得现金管理收益2,310,167.2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现金管理余额为30,000,000.00元。在上述有效期内,公司任意时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资金余额未超过3亿元(含本数)。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3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产品名称类型金额(元)起息日到期日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结构性存款-公司稳利22JG5014期(12月特供)1201225014结构性存款30,000,000.002022-12-232023-1-20
合计————30,000,000.00————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剩余募集资金299,612,926.87元,其中269,612,926.87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