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视科技:关于公司第二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第二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适用期限为自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对于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及相关规定,综合评定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不领取高级管理人员津贴。
四、其他规定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为含税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公司本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
4、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5、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生效;
6、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等文件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文件执行。
五、备查文件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