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视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经事后复核发现,因公司工作人员疏忽,导致上述公告中部分信息有误。为保障投资者顺利参与投票,现对有关内容进行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更正前: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更正后: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除上述内容更正之外,公告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在今后的信息披露工作中,加强公告信息核查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8日